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的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不适用于有特殊用途、特殊净化与防护要求的建筑物以及临时性建筑物的设计。
1 总则;
2 术语;
3 室内空气设计参数;
4 室外设计计算参数;
5 供暖;
6 通风;
7 空气调节;
8 冷源与热源;
9 检测与监控;
10 消声与隔振;
11 绝热与防腐。
附录A 室外空气计算参数;
附录B 室外空气计算温度简化方法;
附录C 夏季太阳总辐射照度;
附录D 夏季透过标准窗玻璃的太阳辐射照度;
附录E 夏季空气调节大气透明度分布图;
附录F 加热由门窗缝隙渗入室内的冷空气的耗热量;
附录G 渗透冷空气量的朝向修正系数n值;
附录H 夏季空调冷负荷简化计算方法计算系数表;
附录J 蓄冰装置容量与双工况制冷机的空调标准制冷量;
附录K 设备与管道最小保温、保冷厚度及冷凝水管防结露厚度选用表。
本规程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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