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150的本部分规定了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用钢材允许使用的钢号及其标准,钢材的附加技术要求,钢材的使用范围(温度和压力)和许用应力。
本部分适用于设计温度-253℃~800℃、设计压力不大于35MPa的压力容器。
本部分不适用的范围为:GB150.1规定的不适用范围;制冷、造纸行业的容器,搪玻璃容器和简单压力容器;TSGR0004中1.4条所规定的范围。
GB/T 150.2-2011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总则 2
4 钢板 4
5 钢管 13
6 钢锻件 20
7 螺柱(含螺栓)和螺母用钢棒 25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材料的补充规定 32
附录B(资料性附录) 钢材高温性能参考值 38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高合金钢钢号近似对照 47
附录D (规范性附录) Q235系列钢板的使用规定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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