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第1630号公告批准,编号为GB50093-2013,自2013年9月1日实施。其中有20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093-2002和《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131-2007同时废止。
本规范共分13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 基本规定、仪表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及保管、取源部件安装、仪表设备安装、仪表线路安装、仪表管道安装、脱脂、电气防爆和接地、防护、仪表试验、工程交接验收等。
本规范适用于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本规范不适用于制造、贮存、使用爆炸物质的场所以及交通工具、矿井井下等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
本规范面向自动化仪表工程的施工及质量验收人员。
1 总则
2 术语
3 基本规定
4 仪表设备和材料的检验及保管
5 取源部件安装
6 仪表设备安装
7 仪表线路安装
8 仪表管道安装
9 脱脂
10 电气防爆和接地
11 防护
12 仪表试验
13 工程交接验收
附录A~B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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