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规范共分6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和电气装置绝缘上作用的电压,暂时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及限制,雷电过电压及保护,绝缘配合。
本规范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4]67号)的要求,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在原国家标准《工业与民用电力装置的过电压保护设计规范》GBJ 64—83的基础上进行修订而成。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过调查研究,广为搜集近年来对电气工程中交流电气装置过电压保护和绝缘配合技术提出的新要求以及相关科研成果和工程实践经验,广泛征求了有关方面的意见,最后本规范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和6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和电气装置绝缘上作用的电压,暂时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及限制,雷电过电压及保护,绝缘配合。
本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对适用范围作了修订,由适用于35kV及以下,扩大到750kV及以下电压等级;
2.根据条文内容的修订,适当增加了术语;
3.规定了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和运行中电气装置绝缘上作用的电压;
4.对暂时过电压和操作过电压及其限制作出了规定;
5.对高压架空线路、发电厂变电站、配电系统和旋转电机的雷电过电压保护作出了规定;
6.提出了绝缘配合原则以及架空线路、变电站绝缘子串、空气间隙和电气设备绝缘配合的要求与方法。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1 总 则
2 术 语
3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和电气装置绝缘上作用的电压
3.1 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
3.2 电气装置绝缘上作用的电压
4 暂时过电压、操作过电压及限制
4.1 暂时过电压及限制
4.2 操作过电压及限制
4.3 VFTO及限制
4.4 限制操作过电压用MOA的基本要求
5 雷电过电压及保护
5.1 一般规定
5.2 避雷针和避雷线的保护范围
5.3 高压架空输电线路的雷电过电压保护
5.4 发电厂和变电站的雷电过电压保护
5.5 配电系统的雷电过电压保护
5.6 旋转电机的雷电过电压保护
6 绝缘配合
6.1 绝缘配合原则
6.2 架空输电线路的绝缘配合
6.3 变电站绝缘子串及空气间隙的绝缘配合
6.4 变电站电气设备的绝缘配合
附录A 外绝缘放电电压的海拔校正
附录B 架空线路悬垂绝缘子串风偏角计算用风压不均匀系数
附录C 操作过电压下线路绝缘闪络率的计算方法
附录D 架空线路和变电站雷电性能的分析计算方法
附录E 电气设备承受一定幅值和时间暂时过电压的要求
附录F 超高压架空线路和变电站空气间隙的放电电压数据
本规范用词说明
引用标准名录
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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